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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幼”的歌颂

1998-03-11 来源:中华读书报 舒 芜 我有话说

大名鼎鼎的欧阳修,主张“蓄道德,能文章”,却曾被诬为与外甥女张氏私通。宋人王钅至《默记》有一条,说是张氏与仆人私通,“事发,鞠于开封府右军巡院,张惧罪,且图自解免,其语皆引公未嫁时事,词多丑异。”就是说,是张氏乱咬的,实无其事;至于张氏为了解免自己与仆人通奸之罪,何以就要诬赖舅父则不甚可解,语焉不详。而宋人钱世昭《钱氏私志》,则举欧阳修的词———

江南柳,叶小未成阴。人为丝轻哪忍折,莺怜枝嫩不堪吟。留取待春深。十四五,闲抱琵琶行。堂上簸钱堂下走,恁时相见已留心,何况到如今。

说张氏女七岁丧父,随母来依舅家,欧阳修即以她那么小的年龄,为自己辨诬,有人却嘲笑道:“年七岁,正簸钱时也。”意思是,欧阳修对这个七岁的外甥女,“恁时相见已留心”了。这一案,当时没有深究下去,后来读书人大抵相信欧阳修是受了冤枉。至于《钱氏私志》一书,特别攻击欧阳修,以报复欧阳修在《五代史·吴越世家》及《归田录》中贬斥钱氏之嫌怨,一向被认为不公正;这一条对欧阳修的词的解释,显然也是恶意周纳。但词是欧阳修做的,则是事实,从来论者认为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其所咏对象,大概是家里从小买来的丫头之类罢了。

我不想来研究欧阳修“盗甥”一案的是非曲直,我感兴趣的是从来论者的心理:欧阳修何至于对自己的七岁的外甥女“恁时相见已留心”呢?那可是大丑事大恶事,是无人伦的兽行,非为之辨冤不可。至于对自己家中的小丫头,看她“堂上簸钱堂下走”,便“恁时相见已留心”,何况到如今已是十四五岁“春深”之时呢?这就只是风流小事一件,完全没有什么道德上法律上的问题,填出词来还挺潇洒的哩!这就是中国读书人一种习焉不察的恶趣。

试想,见到一个七八岁的幼女,就想到什么“人为丝轻哪忍折,莺怜枝嫩不堪吟”,这是什么心理?岂不是典型的“嗜幼”(Paidophilia)心理么?施于自己的外甥女,固不免格于伦理的禁忌,强压下去;施于小丫头之流,可就难说了,虽说是“留取待春深”,其实毫无约束,“留”不“留”全由老爷少爷的高兴,从古以来幼女受害的痛史就不忍言了。《隋炀帝艳史》《金海陵纵欲忘身》之类,津津乐道后宫中十一二岁少女受那些荒淫帝王的淫虐之苦,虽然是小说家言,但事理上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帝王不管有道无道,在这方面是最不受任何约束的。

从欧阳修的词到《隋炀帝艳史》,当然大有雅俗之别,其为对于“嗜幼”的歌颂则一。据说美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已经经过两个阶段,其初期阶段主要是揭露文学实践中的“厌女现象”,包括男性文学中对妇女进行文学虐待或文本骚扰的现象,突出妇女在色情作品中所受的性虐待和在现实社会中遭受的强暴之关联;第二个阶段则主要是发现了女作家拥有一个她们自己的文学世界,一直被父权价值观所淹没。中国不知怎样?似乎对于女作家独有的文学世界的研究,已经在进行。倒是对于历来男性文学中的厌女憎女虐女辱女的种种表现,进行文本骚扰的种种表现,还没有大力揭露。恐怕是该补补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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